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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11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锁定期设置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公司丰众20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9.28元/股(不含59.2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9.28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4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9.28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4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0年3月12日10:44:07.073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共剔除49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申购数量总和为194,5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数量总和1,943,32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9.2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3月1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51.75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59.26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99,458.19万元,不足1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股数为674,991股,占发行总数量的4.0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股数为923,495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5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9.8486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9.5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91.901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0年3月20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中金公司丰众20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二、(五)回拨机制”。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3月19日(T+2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将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9、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3月1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3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违约责任: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12、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组织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0年3月16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94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开普云”,扩位简称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票代码为68822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228。

  截止2020年3月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9.12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678.336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713.344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51.75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9.8486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9.5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91.901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90.537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82%;网上发行数量为427.9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1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518.487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3月12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9.2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1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8.1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3.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0.8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3月1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开普云”,申购代码为“688228”。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59.26元/股,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0年3月19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开普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7228”,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并持有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020年3月17日(T日)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4,000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3月1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0年3月17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0年3月17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20年3月1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59.26元/股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3月13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0年3月19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0年3月19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0年3月19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3月23日(T+4日)刊登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4)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3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本公告“七、中止发行情况”。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0年3月1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3月6日(T-7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0年3月12日(T-3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收到35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9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55.75元/股-65.0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954,890万股。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4家投资者管理的8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10家投资者管理的22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共计剔除14家投资者管理的30个配售对象(其中12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2家投资者),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1,57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51家投资者管理的4,763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55.75元/股-65.0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943,32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945.98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即上述无效报价)后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9.28元/股(不含59.2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9.28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4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9.28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4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0年3月12日10:44:07.073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共剔除49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申购数量总和为194,5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数量总和1,943,32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78家投资者管理的492个配售对象(其中29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49家投资者)。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30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271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总量为1,748,77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751.16倍。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9.2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1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8.1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3.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0.8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39.78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7,425.2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29,806.77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本次初步询价中,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0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59.26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0,72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无效”部分。

  据此,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59.26元/股的29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241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1,738,05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740.42倍。成为有效报价对象的投资者必须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将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截止2020年3月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9.12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0年3月12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2019年EPS是预测值,根据公司公布的2019年业绩快报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得出。

  注3:2019年EPS=2019年业绩快报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59.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3.5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拓尔思、南威软件、科创信息的2019年市盈率均值54.68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678.336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713.344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51.75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9.848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5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91.901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90.537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82%;网上发行数量为427.9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1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518.487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9.26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9,45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预计9,727.82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9,730.37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3月1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3月1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年3月18日(T+1日)在《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0年3月20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中金公司丰众20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七)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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