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7,683,862.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4,261,499.02元,减去上年度分配的现金183,226,554.62元,加上受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额287,171.3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43,638,253.62元。

  现拟以2019年末公司股份总数796,637,1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共分配223,058,414.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炬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中炬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资金状况相吻合,现金分红的比例达到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31.07%,符合《公司章程》、《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中炬高新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