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10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拟任)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刚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刚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朔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朔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钱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钱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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