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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 2020-01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在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张伟先生和李长立先生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于福国先生和谷中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关志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因工作调动,同意张伟先生和耿云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董永站先生和周弘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张伟先生和耿云虹先生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张伟先生和耿云虹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因工作调动,同意张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董永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张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张伟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3、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 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7.5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并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增加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增资9亿元,其中昊华能源出资5.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红墩子煤业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至11亿元,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5、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近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附:

  董永站先生简历

  董永站先生,汉族,1965年1月生,籍贯北京,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大安山煤矿采掘十六段技术员、副段长、段长、矿长助理、安监站站长,昊华能源安全监察部副部长、驻大安山煤矿安监站站长、驻长沟峪煤矿安监站站长,木城涧煤矿副矿长兼大台井井长,长沟峪煤矿矿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巡查办公室主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总经理助理,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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