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前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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