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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主要从事网络通信领域内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及通信电源适配器的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商。

  针对光磁通信元器件产品的发展现状,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领先、品质领先的市场战略,形成了以技术储备为基础、以通信技术为主体、以高端应用为核心的产品技术战略。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秉承以“为客户做极致”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生产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及通信电源四大类产品。公司以通信网络技术为基础、产品开发设计为先导、光磁通信元器件为核心、与通信网络设备制造商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光磁通信元器件、通信供电系统设备及通信电源适配器的产业模式,为接入网、主干网、城域网、光纤交换机、光纤收发器、数字电视光纤拉远系统以及电脑主板,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电视机顶盒,终端通讯设备,网络数据通讯行业提供系列化的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及通信供电系统设备、通信电源适配器等产品。

  (三)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属于光磁通信元器件行业,该行业属于通信行业的子行业,其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与全球通信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全球各主要国家都非常重视通信产业的发展,在各个国家对通信产业支持政策的推动下,全球通信产业经历了数十年的持续增长。

  我国的通信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基础产业,持续受到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扶持,近年来保持了持续增长。4G时代催生了共享经济、社交平台等新经济和新业态,助推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人口基数大、城乡和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的历史状态。2019年被称为5G元年, 5G正式商用,三大运营商在6月获得5G牌照,5G商用套餐及5G网络先期开通50个城市公布。 5G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是未来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4G相比,5G通信技术具有更快的速率、更宽的带宽、更高的可靠性,更低的时延。5G也将成为中国填补数字鸿沟的重要载体,将开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产业的大门,基于5G通信技术的优势,国家积极推进5G研发及产业应用,未来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将相应带动相关的通信设备及元器件行业的持续发展。

  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基础元器件产业重要性地位凸显,国家更加鼓励对“卡脖子”技术和产品的攻关、鼓励建立自主知识产权、鼓励产学研创新合作,继续鼓励自动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这对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管理和研发投入的企业是巨大的发展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0,086.29万元,较2018年下降12.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697.05万元,比2018年增长4.72%。中美贸易摩擦和5G商用是2019年公司经营的大环境和大背景,这种大环境和大背景,带来2019年危中有机的挑战时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一方面,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部分客户在部分时段出现因计划调整而放缓供应需求的情况,导致公司总体销售收入短期内下降,但同时这部分客户也为突破关键元器件“卡脖子”问题向公司提出了更多的新产品研发需求,以替代进口;另一方面,5G建设加速进行,使得通信设备商与运营商对巩固和发展具有稳定供应能力的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迫切性,这为公司抓住机遇巩固国内市场和进一步开辟国际客户市场带来良好的机遇。2019年主要经营管理措施:

  公司2019年继续聚焦主业,持续优化公司内控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加大在新产品、新项目方面的研发投入及人才储备。

  1、直面挑战、迎接机遇。2019年,面对持续加剧的市场竞争、不断上升的成本压力的挑战,公司继续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为迎接5G及其大趋势下数据中心、接入网领域的市场需求,为响应国内关键客户突破“卡脖子”问题的急迫需求,在产品研发和市场服务方面继续加大了投入并做了相应的产品及人才储备。

  2、加强产销协同,优化订单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整合了制造管理,优化了供应链管理的流程和组织,从端到端的流程视角,打通价值链条的各个环节,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与产品质量的提高,加强对存货与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提升了物流与资金流的周转效率。

  3、建立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的培育机制,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规划,储备及培养相应的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完善了绩效管理机制,并按照创造价值、价值评估、价值分享的原则实施对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本集团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②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③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④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6月成立全资子公司美国铭普技术有限公司(Mentech Technology USA Inc),公司持股100%;2019年11月 成立全资子公司东莞铭同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2019年12月成立孙公司越南铭普电子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铭普实业有限公司持股60%;2019年12月成立深圳铭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

  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4户。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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