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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的通知,华夏控股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华夏控股将以持有的部分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1、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华夏控股-光大证券-20华夏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2、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前,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120,049,3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013,285,909股的37.17%,其中,华夏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4,405,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9%;华夏控股及光大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预计将华夏控股持有的60,000,000股华夏幸福A股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前述划转股份数量后续如有调整华夏控股将及时通知本公司;

  3、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光大证券为名义持有人,并以“华夏控股-光大证券-20华夏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入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

  4、在行使表决权时,光大证券将根据华夏控股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夏控股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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