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1,953,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87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64,558,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0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395,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1%;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989,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6%。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因公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陈立英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提案2和提案3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聂腾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6,499,293票,聂腾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4,535,610票。
1.02选举陈立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4,051,928票,陈立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88,245票。
1.03选举聂樟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1,242,403票,聂樟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278,720票。
1.04选举周柏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1,391,903票,周柏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428,220票。
1.05选举赖世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1,424,403票,赖世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460,720票。
1.06选举杨周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1,424,403票,杨周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460,720票。
1.07选举符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1,424,403票,符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460,720票。
提案2.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3,248,675票,张大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1,284,992票。
2.02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3,248,675票,刘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1,284,992票。
2.03选举楼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3,225,803票,楼光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1,262,120票。
2.04选举张冠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3,248,675票,张冠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1,284,992票。
2.05选举肖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3,248,675票,肖安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1,284,992票。
提案3.00《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赖雪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3,135,075票,赖雪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1,171,392票。
3.02选举唐彩霞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191,177,199票,唐彩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9,213,516票。
提案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21,953,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989,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5.0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21,950,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986,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怡星、王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