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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承租了原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拥有的房屋一处及所附属停车位20个作为总部办公中心,现接到齐鲁增塑剂通知,上述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的所有权人变更为齐鲁增塑剂的控股子公司淄博恒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资产”),公司的出租方需相应变更为恒辉资产。鉴于此,公司拟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3年,从2020年1月4日至2033年10月31日,租赁费用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恒辉资产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振平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3、审批程序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李振平先生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述

  公司名称:淄博恒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48号南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韩邦友

  注册资本:1,4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R87RR21

  经营范围: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恒辉资产70.03%股权。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

  2、基本财务状况:恒辉资产于2019年12月17日成立,没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

  股权架构图如下:

  恒辉资产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振平先生。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因此,恒辉资产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租赁恒辉资产房屋及停车位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停车位事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并经租赁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款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和房屋的实际面积计算,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3月与恒辉资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承租恒辉资产房屋一处及房屋所附属停车位20个,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东侧,南邻齐鲁石化研究院,北邻齐鲁石化测量计量中心,租赁总面积为10,675平方米;房屋租赁期为13年,自2020年1月4日起至2033年10月31日止。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租金每年分2次支付,公司于每年的6月、12月各支付3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总部办公中心的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所有权人原为齐鲁增塑剂,于201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期间为公司的日常办公及经营带来了较大便利。基于该所有权人于2020年1月份变更为恒辉资产,为方便国内外客户、供应商和投资者来访,同时吸引更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加盟公司,提供便利的办公条件,公司将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需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租赁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关联人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市公司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易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没有与关联方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总部办公中心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公司需变更与关联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总部办公中心的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所有权人原属于齐鲁增塑剂,于201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期间为公司的日常办公及经营带来了较大便利,基于该所有权人于2020年1月份变更为恒辉资产,为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公司拟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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