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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湘潭市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1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亿元,期限1年。

  (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同意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湘潭市分行4000万元专项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为本公司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步步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分行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200万元。

  步步高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8亿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以子公司赣州丰达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33号赣州新天地的步步高商业广场(建筑面积63,297.15平方米)作最高额抵押,期限为三年。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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