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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兑付兑息暨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投资”)于2017年3月15日非公开发行了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存续期三年,即2017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6日,换股期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1日止。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及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东港投资通知,本期债券已完成兑付兑息并对本期债券所提供担保的剩余股票办理解除质押,本期债券于2020年3月16日摘牌。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港投资本期剩余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偿付完毕。

  2、解除质押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港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备查文件

  1、债券兑付兑息结果反馈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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