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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相关规定,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4,1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8元。截止2015年1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3,18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89.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1.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4号《验资报告》。

  2、第二次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9.99元/股。截止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2,649.99万元,扣除其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1,350.00万元,以及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297.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实际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首次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17年5月结项。为节约管理成本,根据2017年6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8年8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首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至自有资金普通账户,并于2018年9月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2、第二次募集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2019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包含在上述存款余额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75万元,另外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为4,671.75万元,扣除手续费1.40万元,实际利息收入净额为4,670.35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首次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脉冲功率多层瓷介电容器扩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合理降低项目有关的成本与费用,节省项目资金投入。

  2、第二次募集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1、首次募集资金

  (一)更新部分设备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设备工艺技术的不断升级,导致原计划部分设备不能很好地满足工艺技术升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对首次募投项目的部分工艺设备进行调整升级,该调整不涉及机器设备投资总额的变更。部分设备调整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二)新增厂房配套等设施

  由于募投项目的原资金使用计划仅考虑了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情况,而未将配套厂房等设施(包括检测车间、维修车间和职工宿舍等)纳入范围。随着公司实际发展,配套厂房等设施的建设有利于保障未来募投项目的平稳运行,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拟在现有募投项目建筑工程的基础上增加配套厂房等设施的建设,本次新建配套厂房等设施建筑面积17,092平方米,预计投资额3,951万元。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及募集资金安排对比情况表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5年9月7日,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募投项目设备以及新增配套厂房设施的议案》。

  2、第二次募集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调整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募集资金

  2016年7月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第二次募集资金

  2019年4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募集资金

  2015年3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016年9月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按时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2)第二次募集资金

  2016年9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立亚新材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立亚新材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3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4.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按时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净额38,191.16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35,801.2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89.87万元, 加上利息收入净额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58.25万元,已于项目结项后转至自有资金普通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第二次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1,002.99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81,002.24万元, 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000.75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4,670.3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9.80%。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一期主体厂房建设和装修已完成,三条生产线已建设完成。二期主体厂房建设完成,待二次装修;二期三条生产线已完成纺丝、交联工序调试工作,但热解炉、热处理炉生产和交付周期较长,相关设备受供应商产能排期影响,交付时间延后,导致项目结项延期、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上述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0年9月。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项目建设所必需的支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通过研发团队的建设以加强基础研究和加快新产品开发的速度,提高公司研发水平,扩展公司的产品宽度,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本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脉冲功率多层瓷介电容器扩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1、受国家军改进程影响,与脉冲电容应用有关的工程型号的设计定型进度推迟,产品在军工市场未能如期推广应用;2、脉冲电容器属于市场新产品,技术难度大,生产与推广应用周期较长。

  解决措施:1、随着军改落地,本公司将加强与工程型号总体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加快脉冲电容的应用与型号的设计调整或定型进度;2、逐步丰富脉冲电容产品种类,为用户单位提供更多的产品选用方案;3、拓展民用市场,加快脉冲电容在民用商业卫星领域的应用推广,为脉冲电容的应用拓展新的领域。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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