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于2020年3月

  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392,63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

  规的要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关于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号)注册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5,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6,199,78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94123_G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奥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如项目以公司自筹资金已经作了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事宜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2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43,392,637.41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3,392,637.4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94123_G01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392,63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上市发行所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392,63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94123_G01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392,63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94123_G01号)。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2月20日止的前期投入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