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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19-016)。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 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0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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