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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于2020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006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007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鲸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软件及知识产权的交易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回避表决。该议案主要内容为:为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鲸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软件及知识产权。具备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对交易标的评估价格为400.55万元人民币。在参考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商议确定转让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00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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