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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谢劭庄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4%;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70%;王堂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谢劭庄女士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50,000股;谢志昆先生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过公司股份不超过1,764,000股;王堂新先生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4,000股。

  谢劭庄女士及其配偶谭洪汝先生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8,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96%,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其他方式取得为:

  1. 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201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2. 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2018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谢劭庄女士、谢志昆先生承诺: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王堂新先生承诺: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谢劭庄女士、谢志昆先生、王堂新先生承诺:

  1. 其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减持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2. 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披露义务。

  3. 2017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控股股东提议变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事项之后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 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以上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谢劭庄女士、谢志昆先生、王堂新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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