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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98%。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变卖基本情况

  因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人鸟”)的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集团”)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已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办理质押3300万股,其他无限售流通股469.5万股,于2020年1月22日10时至2020年1月23日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sifa.jd.com)进行第二次拍卖。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该次拍卖流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0-007号)。

  近日,公司收到贵人鸟集团通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贵人鸟集团发出了《变卖告知书》【(2018)闽02执569号】,拟将贵人鸟集团持有的上述无限售流通股469.5万股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4.20元/股乘以股票总数即总价19719000.00元作为变卖底价在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变卖。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98%。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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