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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 关于旗下电子直销平台部分基金相关调整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电子直销平台部分基金费率优惠调整公告如下:

  南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发售时,投资人于募集期内通过南方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购买该基金,将按照该基金标准费率执行,不执行2019年12月28日《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中声明的认购手续费优惠。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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