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41,391.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268,072.28元,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0。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2,930,801.33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可未经审计);③不存在导致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如确定的重大资金支持安排等)。”
鉴于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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