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655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3月19日-2020年6月18日
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各项理财以保证资金安全为前提,坚持保本原则,严禁购买非保本及高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
2、公司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理财产品采取竞争性方式选取并分级审批,严格对理财业务风险进行把控。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评审和分级审批的程序,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甲方: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3月19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三)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五)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投资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保本。
2、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的流动性。
3、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浦发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00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49%,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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