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股票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于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俊杰先生主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钱立云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钱立云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0,070,000股变更为410,055,000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0〕51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10,070,000.00元变更为410,055,000.00元。故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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