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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再升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

  赎回价格:100.459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3月25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0年3月25日),“再升转债”将停止交

  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再升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3月9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再升转债(113510)”(以下简称“再升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再升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再升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再升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再升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再升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3月9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再升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59元/股)的130%,已满足再升转债的赎回条件。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3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再升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459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19年6月1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3月2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年计息年度(2019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的票面利率是0.6%。

  计息天数:2019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6%×279/365=0.459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0.459=100.459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它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再升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再升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3月25日)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再升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3月25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再升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前(含当日),再升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8.59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3月25日)起,再升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88651610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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