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拍卖事项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于2020年2月2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2019)粤03执14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获悉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持有的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小贷”)51%股权将被强制拍卖以清偿债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51%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深圳中院近日撤回了对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的第一次拍卖,网站显示具体原因为“因办案需要,撤回本次拍卖”。
二、重要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竞买公告发现此次拍卖已被撤回,原定于2020年3月29日进行的第一次拍卖将会暂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此次拍卖将被终止的信息,此次拍卖最终以深圳中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被司法拍卖及拍卖被撤回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于 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发生与前述业绩预告中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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