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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债权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重组概述

  1、2020年3月18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与泰州盈泰锂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锂电”)及周发章签署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河南锂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想动力”)作为《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的签署方之一,由于快递原因尚未收到《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原件,因此尚未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约定锂想动力将其对智航新能源负有的部分债务230,915,820元转移给盈泰锂电,由盈泰锂电直接向智航新能源偿还该笔债务,周发章就该笔债务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债权重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其他审批程序,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债权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河南锂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高风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0922633417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07.37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02-10

  (6)企业地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源路111号

  (7)经营范围:锂电池系统领域内的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制造、电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动车三电系统配套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张辉持股79.71%,其他8名股东合计持股20.29%。

  (二)泰州盈泰锂电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曹亚锋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91MA1MRJ5T7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08-16

  (6)企业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沿江街道通扬路186号内3号厂房

  (7)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锂电池、锂电池组销售;锂电池负极材料、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曹亚锋持股96%,管庆持股4%。

  三、债权重组方案

  1、本次债权重组涉及的债权为智航新能源对锂想动力的应收账款。智航新能源与锂想动力于2017年开始合作,智航新能源向其提供单体电芯,本次债权重组前,锂想动力尚欠智航新能源货款299,614,960元。

  2、锂想动力将其对智航新能源负有的部分债务230,915,820元转移给盈泰锂电,由盈泰锂电直接向智航新能源偿还该笔债务,周发章就该笔债务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次债权重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智航新能源、盈泰锂电、周发章已于2020年3月18日签署,锂想动力由于快递原因尚未收到协议原件,因此尚未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四、债权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锂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泰州盈泰锂电技术有限公司

  丁方:周发章

  1、经甲乙双方确认:截止到2020年3月18日,甲方对乙方负有债务(未付货款):人民币299,614,96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玖佰陆拾壹万肆仟玖佰陆拾元)。

  2、经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同意:甲方将其对乙方负有的部分债务230,915,82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零玖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元)(以下简称“标的债务”)转移给丙方,由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该笔标的债务,且丙方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完毕该笔标的债务。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乙方不再负有偿还该笔标的债务的义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它债权债务,按照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的其它有关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履行。

  4、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5、丁方承诺,就丙方对乙方的标的债务(人民币230,915,820元)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当月,为了保证各方的往来不存在差异,甲方、乙方、丙方必须同时对各自的账务进行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

  7、本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五、债权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综合分析欠款回收状态及后续发展趋势,智航新能源拟进行前述债权重组,本次债权重组是公司、智航新能源与相关方多次磋商的结果,有利于智航新能源加速应收账款清收,更好的保障其债权利益。

  本次债权重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对于2020年度,本次债权重组有利于加速应收账款清收、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具体财务数据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智航新能源、盈泰锂电、周发章已于2020年3月18日签署,锂想动力由于快递原因尚未收到协议原件,因此尚未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在锂想动力签署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债权债务转移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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