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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22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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