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10,4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1)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采选、冶炼及化工生产等,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主导产品包括黄金、白银、电解铜、电解铅、硫酸、磷铵及其他化肥等。
(2)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3,607.7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4.60%;营业成本为2,696,003.2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6.7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贸易业务量增加所致;营业利润为39,109.7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1.10%;利润总额为34,961.9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6.14%;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553.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4.70%。
2019年度,公司共完成黄金产量41.89吨,较上年度增加10.41%;白银产量611.17吨,较上年度增加13.23%;电解铜产量11.86万吨,较上年度减少8.43%;硫酸137.86万吨,较上年度增加25.1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采选、冶炼及化工生产等,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主导产品包括黄金、白银、电解铜、电解铅、硫酸、磷铵及其他化肥等。
(2)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3,607.7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4.60%;营业成本为2,696,003.2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6.7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贸易业务量增加所致;营业利润为39,109.7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1.10%;利润总额为34,961.9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6.14%;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553.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4.70%。
2019年度,公司共完成黄金产量41.89吨,较上年度增加10.41%;白银产量611.17吨,较上年度增加13.23%;电解铜产量11.86万吨,较上年度减少8.43%;硫酸137.86万吨,较上年度增加25.1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份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份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2019 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说明: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调整2019年1月1日期初数据:期货合约浮动盈亏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重分类至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核算;对于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重分类应收款项融资核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投资核算,同时依据其公允价值变动,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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