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泰”)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2650,发证时间:2019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昂利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昂利泰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9年、2020年、2021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度昂利泰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9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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