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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东吴证券(股票代码:60155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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