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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惠达卫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7年3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08号文的核准文件,公司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040,000股,发行价为13.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2,70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47,700,8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7,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422,9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993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5070400104002197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1002702563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13226000001201700024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1500007485374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六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如下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6月6日,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家居(重庆)”)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的资金全部转到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唐住建发(2015)20号《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根据工程项目工期安排和特点,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预储金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划转;此后,在基础验收前划转8%;在主体验收前划转8%。对于不按期预存预储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建设资金不到位,采取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质量验收,责令停止施工等措施进行处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86,252,476.8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146,029.9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人民币15,119.06万元。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19.0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2915 号)。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前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且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5,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并且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变更为重庆市荣昌高新区广富园,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8,460.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采用一次性完成对智能家居(重庆)增资11,798.00万元及孳息,资金不足部分将有智能家居(重庆)自筹解决。有关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等。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年度审计机构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惠达卫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惠达卫浴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惠达卫浴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模型检包车间、锅炉房为辅助车间,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4号线项目本期已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注4: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产品研发提供更优质技术服务的科研办公场所,其效益无法量化,故本期虽交付使用,但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附件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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