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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06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新百连超提供3.5亿元的专项贷款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已发生为新百连超提供担保余额5,0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百连超提供合计3.5亿元专项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将自银行借款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百连超成立于2000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万元整人民币,注册地点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号7-703室,本公司持有新百连超100%的股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梅亚莉,经营范围为家具、洗涤化妆品、针纺织品、百货、家居用品、体育器材、户外旅游用品、电子通讯产品及设备、电动自行车、花卉、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工艺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产品、五金工具、电器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百连超总资产184,030.13万元,负债总额130,398.0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7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3,430.26万元),资产净额53,632.11万元,营业收入405,584.92万元,净利润6,968.9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百连超”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申请的专项贷款项目

  (贷款金额不高于35,0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向新百连超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认为:

  鉴于新百连超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其补充日常流动资金,以确保新百连超的稳定发展。同意为新百连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发生,本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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