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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1号)核准,公司2015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96,652股,发行价为20.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9,999,997.7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人民币56,554,61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445,378.3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直接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20,818,753.5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3,881,049,174.82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976,714,800.33元,其中报告期内补充流动资金47,918,705.88元。

  2019年9月份,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及理财收入为人民币114,333,948.61元,支付结算手续费用为人民币15,351.8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状态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21,764,429.0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718号《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8年12月15日-2019年12月14日),可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5,5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报告期内共确认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人民币1,215,110.7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28,796,094.45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合计208,704,749.69 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7,918,705.88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中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或者质保金等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附件一: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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