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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3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191009                                  广汽转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菲克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通过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按股比向合营公司广汽菲克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5亿元(股东双方共10亿元),期限一年,利率为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日野(沈阳)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资金状况,就本公司向其提供的18,488万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利率为展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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