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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0年3月24日起新增委托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阳光人寿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富荣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73 、C类005174);

  (2)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792、C类004793);

  (3)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64、C类005165);

  (4)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790、C类004791);

  (5)富荣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788、C类004789);

  (6) 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794、C类004795);

  (7)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41);

  (8)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99);

  (9)富荣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467、B类003468);

  (10)富荣福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04、C类005105);

  (11)富荣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109、C类006110);

  (12)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488、C类007907);

  (13)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3)。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 王超

  电话:010-85632771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二、通过阳光人寿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阳光人寿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阳光人寿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阳光人寿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除富荣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467、B类003468)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其他基金产品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阳光人寿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阳光人寿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阳光人寿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3月24日起在阳光人寿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阳光人寿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官网刊登的业务规则。

  四、业务咨询

  1、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685 5600

  网址:www.furamc.com.cn

  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站:fund.sinosig.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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