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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仙食品”)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仙坛仙食品的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仙坛仙食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仙坛仙食品提供的担保和未来将提供的担保均包含在该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三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蔬菜、瓜果冷藏加工,畜禽制品、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仙食品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仙坛仙食品总资产46180.97万元,净资产9282.69万元,营业收入100487.93万元,净利润1463.57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仙坛仙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仙坛仙食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仙坛仙食品的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仙坛仙食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仙坛仙食品提供的担保和未来将提供的担保均包含在该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三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仙坛仙食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仙坛仙食品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仙坛仙食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担保交易事项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仙坛仙食品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仙坛仙食品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目前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9,263.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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