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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2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开展目的

  近年来,外销业务外币结算金额较大,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总经理、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及整体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公司管理层就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五、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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