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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69号上海中油阳光大酒店2楼礼仪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姜明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凌锋先生、财务总监陈志先生、副总经理方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施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大智慧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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