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3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0-03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