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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20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程爱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于2020年3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需要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程爱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悉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本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了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选举结果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长程爱民先生

  战略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    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长程爱民先生  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  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四)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  董事封多佳先生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经公司董事长程爱民先生提名,聘任刘悉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董事长程爱民先生提名,聘任赵月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经公司董事长程爱民先生提名,聘任李日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经公司董事长程爱民先生提名,聘任冯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5、经公司董事长程爱民先生提名,聘任刘洁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

  6、经公司董事长程爱民先生提名,聘任王俊红女士、林健女士、张晖女士、王伟先生、白智全先生、李昕昕先生、黎刚先生、冯毅先生、李日萌先生、刘洁女士、李维福先生、陈桂娥女士、王伟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小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898-68653568  传真:0898-68656780

  电子邮箱:000566@haiyao.com.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程爱民,男,汉族,1969年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桃江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新兴铸管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总经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曾荣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2018年5月至今担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目前,程爱民先生未持有海南海药股份,其在持有海南海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其在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悉承先生,汉族,1962年生,博士学历,副研究员,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1984年毕业于湖南医科大学,1984-1986年在第三军医大学任助教;1986-1989年在第三军医大学读研究生,1989-1995年在第三军医大学任讲师,1995-2004年任重庆赛诺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赛诺医药研究所任副研究员,2006年-2018年任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截至目前,刘悉承先生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份133,597,926股,通过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及南方同正控制的“南方同正-西部证券-17同正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38,365,787股。刘悉承先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刘畅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刘悉承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董事会核查,2017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对刘悉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5月16日,海南证监局对刘悉承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万元罚款;2018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对刘悉承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罚款;2018年1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刘悉承给予公开谴责处分,除上述情况外,刘悉承未受过其他部门的处罚,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悉承先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

  赵月祥先生,汉族,1968年生,199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业管理专业,1999年—2004年参加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曾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总监;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芜湖新兴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月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俊红女士,汉族,1969年生,执业药师,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993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专业,2002-2004年参加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药事管理方向)。1993年进入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粉针车间任技术员、技术科任科员、紫杉醇车间主任、合成原料药车间主任、冻干粉针剂车间主任、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公司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俊红女士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健女士,汉族,1969年生,高级会计师,高级财务管理师,1990年毕业于海南大学涉外会计专业(大专),2001年—2003年参加中国人民大学(MBA)工商管理研究生(在职研究生)。1992年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科科长、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任亚洲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2年4月至2018年9月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董事会核查,2018年5月16日,海南证监局对林健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万元罚款;2018年1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林健给予公开谴责处分,除此之外,林健女士未受过其他部门的处罚,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健女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

  张晖女士,汉族,1971年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2003年至2008年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采购供应中心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8年6月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今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晖女士持有公司365,372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董事会核查,2018年5月16日,海南证监局对张晖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万元罚款;2018年10月22日,黑龙江证监局对张晖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5万元罚款;2018年1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张晖给予通报批评处分,除此之外,张晖女士未受过其他部门的处罚,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晖女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

  王伟先生,汉族,1968年生,经济师。1987年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经管系会计专业,2006年—2008年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在职研究生),曾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建新北路支行副行长。2005年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7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545,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董事会核查,2017年11月3日,海南证监局对王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5月16日,海南证监局对王伟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万元罚款;2018年10月22日,黑龙江证监局对王伟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万元罚款;2018年1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王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除此之外,王伟先生未受过其他部门的处罚,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伟先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

  白智全先生,汉族,1966年生,高级工程师,于1989年7月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药学系药物化学专业,于2003年毕业西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2005年5月至2019年3月任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白智全先生持有公司147,656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昕昕先生,汉族,1980年生,1999年毕业于吉林电视大学会计电算化(大专),2004年7月毕业于东北大学计算机管理专业,2008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室职员、2010年至今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昕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18年10月22日,黑龙江证监局对李昕昕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万元罚款,除此之外,未受过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昕昕先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

  黎刚先生,汉族,1966年生,1996年毕业于湖南省轻工业专科学校经济学专业(大专),2000年—2002年参加湖南商学院经济学专业学习,获得经济系硕士学历(在职研究生)。曾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芙蓉支行行长、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高级管理经理职务,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保卫处处长,广发银行长沙分行办公室总经理 。于2015年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毅先生:汉族,1974年生,高级经济师,1997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经管学院会计学专业,2004年至2006年参加美国德州大学阿灵顿商学院MBA硕士学习(在职)。1997年7月至1999年11月曾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助理会计师;1999年11月至2005年1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厅秘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副处级秘书;2005年1月至2008年10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处副处长,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处长、高级经济师;2008年10月至2015年9月曾任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35.hk)总裁助理、财务副总裁;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曾任江西德之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冯毅先生在企业财务、投资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2017年10月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冯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日萌先生,汉族,1982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10月至2015年7月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总监助理、副总监职务,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曾任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副总监职务,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曾任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副社长、副总经理。2018年8月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日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董事会核查,2020年3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日萌给予通报批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日萌先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

  刘洁女士,汉族,1978年生,主任技师,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毕业中国药科大学硕博连读博士药物分析专业,2005年7月至2018年9月历任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普员、化学室副主任、化学室主任、抗生素室主任。2018年9月至今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刘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维福先生,汉族,1975年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9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11年—2012年就读美国得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商学院EMBA(全日制)。1998年进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处处长、党委工作部副部长。2014年7月至2016年8月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综合事务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销售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邯郸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22日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至今兼任北京凯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维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桂娥女士,汉族,1966年生,高级工程师,1988年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制药专业,2008年至2009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和美国阿灵顿大学EMBA(在职研究生)。1988年9月至2015年6月曾任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质量保证处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22日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桂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伟琴女士,汉族,1979年生,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2005年6月至2008年8月任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专员、组织干事、主管,2008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部长;2013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兼科室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兼任北京紫竹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4月兼任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纪委委员。2018年4月加入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22日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伟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小素女士:1981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2年2月曾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2年2月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王小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2011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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