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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9,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业务模式如下:

  长高集团是一家业务涵盖输变电设备制造、电力设计与工程服务等领域的专业化集团。从1998年成立至今,公司专注于电力行业,以“电”为核心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有着丰富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行业经验,产品主要运用于电网新建和改造工程等方面,具体有高压隔离开关(含接地开关)、组合电器(GIS)、断路器、高低压成套电器等输变电设备,同时公司在电力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以及光伏、风电及输变电工程EPC总包等业务方面也具备相当实力。公司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先后为国内外多条特高压交直流电力重大工程提供设备。同时,公司也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被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列为“国家工业强基项目”,主要人员曾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特等奖、中国电力科学院科学进步奖等诸多荣誉。

  公司主要客户为电网公司(包括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各省级分公司、发电企业等。公司在输变电设备制造板块主要实施“订单生产”的经营模式,市场的需求直接影响行业的供给。行业销售主要采取参与客户招标的方式,中标后按照购销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设计和生产,供货后指导客户进行安装和调试,并提供至少一年的质保期服务。在电力设计工程行业服务领域,根据客户要求提供送变电工程及新能源发电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规划咨询等一站式电力工程服务方案,从而取得收入。

  2、行业情况分析

  输变电设备制造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之一,国家电力工业的长期发展潜力为本行业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几年电网投资规模虽有所波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电力需求的日益增加,电网的投资仍然会保持较高的水平,整体仍然呈现持续增长的状态。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要求,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并要求“加快大型煤电、水电和风电基地外送电工程建设,形成若干条采用特高压技术的跨区域输电通道”。

  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70号),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发挥重点电网工程在优化投资结构、清洁能源消纳、电力精准扶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白鹤滩至江苏、白鹤滩至浙江特高压直流等9项重点输变电工程建设。

  2020年2月,国家电网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详细规划了电网建设等十大类、31小类、117项具体工作内容,文中明确提出将全力推进电网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提高电网建设质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说明:公司第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前三季度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根据研发进度安排,当季研发费用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时计提了部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商誉所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实施“聚焦主业,有进有退”的战略方针,专注于电力能源主营业务,集中力量大力发展输变电设备和电力工程设计服务业务,逐步退出主业外业务。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912.5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0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4,489.9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8.89%,实现每股收益 0.274 元。公司全面扭转了上一年度的亏损局面,经营情况持续改善,销售订单放量增长。

  1、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保持合理的产品价格,提升产品毛利率。在输变电设备板块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

  (1)报告期内,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作为公司优势传统产品,竞争优势明显,订单持续增长。在客户绩效评价中,公司重要产品稳居行业前列,进一步巩固了其强势的市场地位。

  (2)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布局,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110kV-220kV组合电器迅速成为公司继隔离开关外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组合电器实现新增订单同比增长91%。组合电气产品在河南南阳镇平220KV变电站、南阳荆子关220KV变电站、天津大辛庄220KV变电站等一次性运行成功。

  (3)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国网7个首批试点之一的智慧变电站改造项目—衡阳狮子山110kV智慧变电站改造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长高电气、长高森源、长高华网参与了该站的建设,为该站提供了设备、工程安装施工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并于当年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的建成,代表着公司拿到了未来参与智慧变电站建设的入场券,同时也标志着公司已经具备了整站投标的能力。

  2、技术方面

  报告期内,长高电气成功研发设计完成一键顺控项目,110KV GIS用SF6/N2混合气体隔离和接地开关通过国家新产品技术鉴定并成功挂网运行,252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智能开关设备获湖南省电力科学技术三等奖。长高开关参与了省内外多个变电站的一键顺控双确认试点改造工程,在“国网湖南衡阳供电公司110KV狮子山变电站断路器等设备智能化改造”,“湖南长沙鼎功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恩施东500kV变电站改造工程”等变电站挂网运行。报告期内,长高开关研发的ZGW9-816W/J6300-31.5户外特高压隔离开关和长高电气研发的252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智能开关设备分获湖南省电力科学技术一等奖和三等奖。

  3、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长高开关、长高电气、长高成套等子公司上线了MES管理系统,实现了产品采购、仓储、生产、质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数字化全生命周期追溯。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PDA等智能终端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装配及质量等信息便可呈现在眼前,同时还可以追溯装配的全过程,追踪原材料批次和供应商来源,实现了生产数字化管控。

  4、其他重点工作

  (1)2019年8月,下属子公司淳化中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的淳化中略80MW风力发电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8,960万元),公司本次投资的最终目的是在未来期间内将本项目进行整体出售,在出售之前由公司自持。

  (2)2019年12月,公司与长高华网原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妥善解决了各方关于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争议,友好了结民事诉讼案件,对本次股权转让中各项遗留问题予以一揽子处理进行了约定,为长高华网未来的发展扫清了阻碍。

  (3)2019年12月,公司与杭州耀顶、长高耀顶、长沙耀顶以及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所持有的长高耀顶60%股权和长沙耀顶40%股权分别以人民币1800万元和800万元的价格(原始出资价格)转让给杭州耀顶,正式启动有序退出公司主业外业务的进程,集中资源聚焦公司核心业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4489.97万元,同比增长158.89%,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2亿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93.57万元;电力设备板块子公司本年度订单增长、毛利率提升致使电力设备类子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增长较大。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长高耀顶60%股权出售,本期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没有合并长高耀顶,长高耀顶的利润表纳入本期利润表合并范围,请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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