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一份问询函。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4号)。公司董事会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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