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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3016                债券简称:小康转债

  转股代码:191016                转股简称:小康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的通知,小康控股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以下简称“标的股票”)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或“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小康控股已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1、小康控股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签署了相关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红塔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小康控股-红塔证券-19小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小康控股及红塔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小康控股持有的共计3,000万股标的股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19%,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红塔证券名义持有,并以“小康控股-红塔证券-19小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红塔证券将根据小康控股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划转完成后,小康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486,684,078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1.78%;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间接持有3,000万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19%。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根据小康控股的通知,及时披露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及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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