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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47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3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3月0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07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0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53,47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13%,将于2020年03月3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股。

  1、2018年05月0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05月03日为首次权益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898,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8年0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898,000股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00,89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373,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525,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53,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0%。

  2、2018年09月0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09月05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2名激励对象50,000股,并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股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898,000股变更为100,94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423,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525,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53,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7%。

  3、公司于2019年06月0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06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及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5,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9年0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305,400股的注销工作。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948,000股变更为100,642,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117,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525,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53,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3%。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外,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美思德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美思德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美思德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475,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3月30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表所示: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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