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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3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需要,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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