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年3月24日,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完成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5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协议签署,根据持股比例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049.6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27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新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23075.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仅限车用LNG气瓶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20%;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80%;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元: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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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飞驰汽车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5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由公司及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049.6万元;
(2)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8.8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795.4万元;
(3)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1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5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飞驰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鉴于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被担保方飞驰汽车的其他股东也将同时按其持有飞驰汽车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事项公平、对等。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558.42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其他
1、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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