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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9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482,533,546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9元(含税)。因公司于2017年7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1月8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907,948,159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3,474,099,782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2%。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19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19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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