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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2019年7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发行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回购并注销向41名离职对象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合计为338,349股。前述回购的338,349股已于2019年9月20日完成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1,638,043,314股变更为1,637,704,965股。

  2019年7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7月19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542,01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2名激励对象287,000份股票期权。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9)第0045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19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78,822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限制性股票的出资额人民币15,533,049.60元已全部缴存本公司账户内,其中:人民币478,822元计入股本,人民币15,054,163.68元计入资本公积,激励对象多缴款人民币63.92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前述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478,822股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股份登记,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38,183,787股。

  2019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11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467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合计18,440,177份,其中包括按照本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2,008名激励对象13,400,273股限制性股票,以及授予460名激励对象5,039,904份股票期权。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德师报(验)字(2019)第0057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4日,本公司收到1,965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19,975,559.80元,其中记入股本人民币12,942,744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限制性股票的出资额人民币419,975,559.80元已全部缴存本公司账户内,其中:人民币12,942,744元计入股本,人民币406,919,871.36元计入资本公积,激励对象多缴款人民币112,944.44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前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12,942,744股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51,126,531股。

  据此,因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授予的完成,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38,043,314元变更为1,651,126,531元,本公司总股本由1,638,043,314股变更为1,651,126,531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所述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的规定以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本公司拟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修改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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