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对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ETF的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使用费
注: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本次调整自2020年3月26日起生效,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的通知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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