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1816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和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遂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0-012)。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师,聘请期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厘定其酬金。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65,700,355.79元(依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028,436,491.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02,843,649.1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402,622,842.43元。公司拟按照以公司总股本50,498,61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6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837,894,443.60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监管规则和指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程序和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方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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