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3,078.3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72,334.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3,023.46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8,663.9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6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24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563.2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09.75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50.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23,741.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637.63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103.8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 *1)以及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 *2)、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 *3、45050163660100000022 *4)、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 *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上述资金账户划归桂林银行临桂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及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银河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9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2)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5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453813000018010038813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由于该账户使用率不高,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为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103.8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三、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2,334.00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4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3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亿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金额由45,400.00万元调整为35,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对“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进行调整:①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与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βler GmbH共同出资在桂林市设立的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②项目总投资4,800.00万欧元,其中一期项目公司出资额为800.00万欧元,约为6,000.00万元人民币;③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从35,400.00万元调整为4,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原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实物出资1,43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出资2,570.00万元;④项目名称变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该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00.00万元拟分别用于如下项目:①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②投资新建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③投资新建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④投资新建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使用募集资金13,900.00万元。此外,原募投项目“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95.53万元,在调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拟将原募投项目中的1,430.00万元固定资产转入合资公司,原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1,165.53万元,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金额由13,900.00万元调整为9,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20,500.00万元调整为25,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福达股份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达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3:“桂林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2017,2018年陆续完工并投产,由于该项目帮助公司陆续新增了产品品类,因而公司在项目完工达产前根据投产期间新增加的部分产品来核算效益增长情况,2017年相关产品新增净利润625.92万元,2018年相关产品新增净利润862.65万元。2019年该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并达产,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143.01万元,与项目实施前一完整年度2015年度相比,增加了35.8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该项目本身为技改项目,技改前后产能保持不变,故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2018年、2019年乘用车市场销量持续下滑,导致实现效益不及预期。虽然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但因实施升级改造带来了高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使得锻造毛坯等产品的整体效益的提升。

  注4:原募投项目“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为6,014.80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万元。2017年3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调整至“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同时暂缓该项目的执行,因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未计算实际效益。

  注5:“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下半年完工达产,当年实现利润总额3,570.39万元,与项目实施前一完整年度2015年度相比,增加了225.9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大马力离合器等高端产品的市场开发工作未达预期;以及2018年、2019年乘用车市场销量持续下滑导致乘用车产品的开发不及预期。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补充说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