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并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签字):向光明           李国际           袁有录

  滕春梅

  日期:2020 年3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